
RTD 通行权协议政策
RTD 通行权协议政策
所有正式的施工申请均须提交至RTD不动产部。RTD拥有我们运营众多列车走廊、公交线路、停车换乘站、办公场所、商店及维护设施所占用的路权,并享有该路权优先使用权。 凡拟进行的工程涉及承包商在RTD路权范围内或跨越RTD路权范围进行作业,或涉及RTD设施的施工,均须提交路权协议申请。.
提交给RTD的协议申请材料包须包含以下内容:
- 致RTD路权管理方的函,说明工程位置、工程详情、施工方法,并说明是否将对路权进行临时或永久性变更
- 展示您拟进行的工程以及RTD路权和RTD设施(例如轨道或“停车换乘”设施)的图纸(平面图/立面图)
- 任何现有的地役权、协议或既得权利主张的副本
- RTD 铁路公用设施协议——申请数据表(如需进入 RTD 铁路用地或公用设施穿越 RTD 轨道时)
请将协议申请和问题提交至:
RTD房地产公司经理
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百老汇街1560号650室,邮编802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协议申请材料包首先由不动产部门进行审核,然后转交至RTD的多个部门进行审核。
- RTD Engineering 将与您合作,对您的设计进行修改,直至其符合 RTD 的要求和标准。审核时间取决于您提交的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完整性,以及与 RTD 系统之间的冲突数量。
- 公用事业施工需要额外的步骤——参见 公用事业建设与协议.
- 在所有RTD部门完成审核后,如果/当您的协议申请获得批准时,RTD不动产部和RTD法律部将开始起草您的协议(需时60-90天)。
- 您必须按照已签署的《公用设施协议》(UA)及其附件(例如:平面图/纵断面图、计算书等)的规定建设新的公用设施。 若在《公用设施协议》(UA)签署后进行变更,您的工程将被暂停,直至提交包含更新后设计附件的新申请文件包、RTD工程部批准新设计,且RTD不动产部签署修订后的《公用设施协议》(UA)。审核和签署过程将需要额外时间。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在签署《RTD协议》之前,无法保证最终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