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司

民权司
民权司负责确保RTD维护本机构员工和客户的民权。我们横跨机构各部门,并与多元化的社区合作伙伴通力合作,共同在就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域积极追求公平、包容与平等机会,同时致力于为历史上代表性不足的社区提供平等获取公共交通服务和项目的机会。 此外,民权部还负责执行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国籍、性别、残疾及其他受保护特征对本机构员工和乘客进行歧视。 总而言之,我们的使命是通过致力于促进多样性、公平、包容、平等机会和归属感,支持RTD通过连接改善人们的生活。
民权司下设四个办公室:美国《残疾人法案》办公室、小企业机会办公室、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和公共交通公平办公室。
民权司下属各办公室
《美国残疾人法案》办公室《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办公室负责监督RTD对ADA第二章和第三章的遵守情况,该法案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并要求RTD确保其公共交通系统对残疾人无障碍。
中小企业机会办公室小型企业机会(SBO)办公室旨在为小型和弱势企业(S/DBE)提供平等获取研究与技术开发(RTD)合同机会的途径。SBO办公室还负责管理小型企业(SBE)认证计划。
公共交通公平办公室公共交通公平办公室(TEO)负责监督RTD对《民权法案》第六章的遵守情况。TEO通过进行数据分析,并为历史上代表性不足的群体提供有意义的社区参与机会,从而推动全机构范围内的公平决策。TEO还设有《民权法案》第六章投诉程序,以确保所有乘客在乘车时不会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此外,TEO还负责管理RTD的语言服务计划,该计划旨在让语言背景各异的乘客更便捷地使用该机构的服务和项目。
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平等就业机会(EEO)办公室确保任何员工或求职者不会因其种族、肤色、宗教、国籍、血统、性别、怀孕状况、性别认同或表达、性取向、年龄、遗传信息、残疾、服兵役情况及婚姻状况而遭到非法剥夺机会。 为此,EEO办公室通过调查工作场所的骚扰和歧视行为、实施RTD的《平等就业机会计划》、对员工进行权利与责任培训,以及确保招聘流程和本机构的雇佣实践中的公平性来履行其职责。需要语言帮助吗?
权威
联邦立法、行政命令、州法律及其他授权法案构成了民权司的支柱,包括(但不限于):
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禁止对残疾人进行歧视,保障其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获取公共信息和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第六条》禁止在任何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计划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包括语言)进行歧视。
《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
《第七章》通过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和国籍的就业歧视,保护雇员和求职者免受歧视性做法的侵害。